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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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的理念與目標,新題型以音樂、美術及舞蹈專長學習重點為命題指標,著重應試者的知識統整、創作論述及即興表達能力,期透過多元能力的檢測面向,建構符合當代藝術教育選材育才工具,以呼應教學現場以素養為導向的教學內容,為藝術才能專業教育帶來務實且正向的提升,使臺灣學子能積極地探索知識並與世界接軌。

 

本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分為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三種類別,音樂班測驗科目包含「樂理及基礎和聲」、「聽音及寫譜」、「視譜演唱及即興」、「主修」與「副修」等5科;美術班測驗科目包含「彩繪創作與延伸」、「素描」、「水墨」與「書法」等4科;舞蹈班測驗科目包含「舞蹈即興」、「芭蕾」、「中華民族舞」與「現代舞」等4科。各類測驗科目調整說明如下:

一、音樂班

   (一)「樂理及基礎和聲」分為欣賞題、常識題、樂理題與和聲題四部分,旨在測驗學生將各基本知識與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二)「聽音及寫譜」分為音程、和弦、和聲進行、節奏與曲調五部分,前述測驗科目以題組型態和聆聽樂曲片段,採選擇或填空、樂譜書寫作答

    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依學習歷程經驗與所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三)「視譜演唱及即興」分為兩題型,包含完整樂譜及部分樂譜(即興)方式,採現場實作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音樂素材掌握及詮釋能力。

二、美術班

  「彩繪創作與延伸」分為A及B兩部分。A部分以圖像表達的方式,測驗學生色彩表現、媒材掌握及創作統整能力;B部分為新增之測驗題型,旨在

  測驗學生關於創作內涵的基礎論述能力及文化延伸、圖像設計、多元媒材等延伸性的轉化能力。

三、舞蹈班

  「舞蹈即興」分為「舞蹈即興表現」及「口述表達」兩部分,旨在測驗學生舞蹈即興創意展現及口述表達創意觀點之構思。

 

以上相關術科測驗題型調整與試題公告資訊請參閱教育部網站(另開新視窗)link或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聯絡人彭寶樹科長 02-7736-6220、李欣庭小姐02-7736-5652;有關術科測驗題型調整與試題公告相關問題,則請參見「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聯合術科測驗(114年正式實施)題型調整Q&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