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09學年度輔導員遴選」說明會影片 含Q&A簡報更新!歡迎下載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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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09學年度輔導員遴選說明會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09學年度輔導員遴選」說明會實施計畫.pdflink

說明會Q&A更新! 遴選說明會簡報檔.pdflink

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109學年度輔導員遴選簡章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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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依據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25日臺教師(一)字第1080173611號函頒「109至110年度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計畫」。

二、依據教育部109年6月5日臺教師(一)字第1090070502B 號函頒「教育部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設置及運作要點」link

  • 目的 

為建構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之藝術才能專長領域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專長領域課程及教學輔導體系,協助相關政策之推展,提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及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專長領域課程教育相關人員教學及輔導效能,特設藝術才能專長領域輔導群(以下簡稱藝才輔導群),為籌組109學年度藝才輔導群特辦理本說明會。

  •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

承辦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

  • 辦理方式

本說明會時間地點如下:

時間:109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10:00至12:00

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圖書館校區進修推廣學院1樓演講堂(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29號進修推廣學院)

說明會簡報檔案及相關資料將於說明會結束後公告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http://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link),歡迎自行下載觀看。

  • 對象

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請薦派1名承辦高級中等以下藝術才能班或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業務人員。

二、設有藝術才能班之公、私立高級中學、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請薦派至少1名負責承辦業務之主任、組長、或擔任藝術才能班教學之專任教師參加。

三、與會者負有返校宣導之責,請勿薦派實習教師或兼課教師參加。

  • 活動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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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報名方式

一、即日起至報名截止日109年6月9日(週二)前,至報名網址: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dNAWaeBVKvDLpSuRcdANxbUhWNVijX9KP8IQqXyh_SA8uZpw/viewformlink

二、本說明會由於場地限制,名額上限120人,報名額滿為止。

 

  • 經費及差假:

一、各縣市參加說明會人員,由原服務單位惠予公(差)假。

二、錄取順序依序為縣市政府指派及報名先後。

三、報名經錄取者,因故無法出席時,請於研習開始前來電告知,以便安排候補者。

  • 注意事項:

一、參加人員請各所屬單位准予公(差)假、課務排代及交通費。

二、本研習不提供停車服務,敬請與會人員盡量搭乘大眾交通運輸。

  • 聯絡資訊:

一、本計畫可自「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網站(http://artistic.finearts.ntnu.edu.tw/)「最新消息」下載。

二、倘有未盡事宜,請逕洽本案聯絡單位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藝術教育推動資源中心呂冠萱助理(電話:02-77496519、信箱:aec.ntnu@g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