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其昌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
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
簡介
曾為2005、2007、2008《臺灣藝術教育年鑒》戲劇研究員,2011-2013相繼受新加坡教育部之邀擔任青少年華文戲劇評審並擔任新加坡藝術劇場講座教師(2009-2015);2014年起相繼受福州、廈門、濰坊、張家港、珠海等地教育單位邀請擔任教育性戲劇工作坊之講師。專長領域為表導演、教育戲劇、創作性戲劇與表演藝術教育,現任教育部國教署課程與教學輔導群藝術領域召集人、藝術教育研究學會理事、藝術教育法草案研修計畫協同主持人(2020-2021)、教育部第一至三期跨領域美感教育卓越領航計畫協同主持人(2014~至今)、技術型高中一般科目暨藝術群科中心委員(2013~至今)、教育部文藝創作獎戲劇劇本評審(2018、2020)、12年國民基本教育藝術領域課綱研修委員(2014-2019)、教育部強化聯繫境外臺校實施計畫主持人(2018-2020)及《藝術教育研究》第32期(2016-2017)主編。
學術專長
戲劇教育、戲劇創作、戲劇展演、戲劇行政、導演方法、戲劇教育、表演方法
可供服務之縣市別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可供服務教育階段
國民小學、國民中學、高級中等學校學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澳大利亞國家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戲劇博士。
學經歷
國立臺灣藝術大學藝術與人文教學研究所副教授,澳大利亞國家大學(The Australian National University)戲劇博士。
可供服務之縣市別
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新竹縣、苗栗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
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金門縣、
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