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松山區民族國民小學

本校於民國69年依據「國小美術教育實驗班實施計畫」,成立臺灣地區第一所國民小學美術實驗班,民國76年更名為「美術班」,民國99年改制為「藝術才能-美術班」,目前三、四、五、六年級各設立一班,共四班。
美術班師資可分為編制與外聘兩類,美術班教師員額編制每班2名,一位級任導師負責級務與一般科目教學。另一位為美術導師負責視覺藝術課程及相關業務;美術專業課程可聘請校外專家到校指導。
美術專業課程依教育部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班-美術班課程基準規定實施,每週七節,內容由美術導師與外聘教師共同設計每學年之課程主題與實施計劃,編寫活動設計與學生互動教學。

美術班

教育部國教司與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為早期發掘具有美術潛能之學生,施予有系統之教育,以發展其美術創作能力,並培養文化建設所需之人才,遂於1980年依據「國小美術教育實驗班實施計畫」,在本校成立臺灣地區第一所國民小學美術實驗班。當時負責創設之校長即為國內知名藝術家與美術教育家吳隆榮先生。成立之初僅設三年級1班、招收二升三年級具美術潛能學生30名,甄選內容包括美術性向測驗,術科技能測驗及智力測驗。以後逐年增設1班,至三、四、五、六年級各1班,共4班。


美術班成立時目標有四:
一、早期發掘具有美術潛能之學生,施予有系統之教育,以發展其美術創作能力,並擴大美術教育效能。
二、透過美術鑑賞及創作活動,涵養學生之美感情操。
三、培養國民中小學具有美術性向學生之健全人格,以奠定我國文化建設所需人才之基礎。
四、透過實驗教學,改進美術教育。
1987年更名為「美術班」後已脫離教學實驗階段,而強化教學研究功能。1999年依據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美術班歸類為藝術才能類。2000年改制為「藝術才能-美術班」。本校美術班多年致力於美術資優教育,除依照此目標外,希望奠定兒童美術基礎,提昇美的素養,預期兒童:
會做—熟習各種媒材技法,應用表現。
會看—以敏銳的視覺觀察,感受欣賞。
會想—常動腦思考、構想,發揮創意。
並能統整學習融入生活,進而拓展成效,透過藝術教育達到全人教育目標。

藝才班課程計畫網站連結:http://eweb.mces.tp.edu.tw/eweb/?homeew00000000050

設班日:2009/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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